卫地秘〔2007〕483号
血防区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血防所:
为加强卫生血防项目组织管理,提高实施卫生血防项目工作质量,有效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疫情和急性血吸虫感染,我厅决定于7月份组织开展2007年卫生血防项目及急感防控工作首轮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方法
(一)自查 7月上、中旬,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督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并按附表要求评分,进行自我评价。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对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或派人参加县(市、区)的自查。各市将本市自查情况总结后,于7月20日前书面报我厅地病办。
(二)省级抽查 7月下旬起,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工作进行抽查。省级抽查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走访村干部和村民、召开专业技术人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我厅将向全省通报抽查结果。
二、督查内容
(一)卫生血防项目
1、组织领导 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2、制定项目执行方案 是否制定了项目具体执行方案;项目内容是否考虑全面,任务是否具体量化安排到流行村、环境;有关责任是否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时间及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等。
3、计划任务的分解、实施
(1)人群查治病计划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到行政村,并优先安排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
(2)查灭螺计划任务是否分解到行政村和具体环境,并优先安排在易感环境;是否对查灭螺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效果考核验收等。
(3)疫情未控制村达标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等。
4、检查督导 是否制订了项目检查督导计划;是否按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开展了检查督导等。
5、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 是否完成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数据库的建库工作;晚期病人医疗救治工作进展情况;晚期病人医疗救治工作是否规范;已接受医疗救治的病人是否满意等。
6、健康教育材料 项目下发的血防健康教育实用性宣传品(塑料盆、茶杯)是否按要求发放到重流行村;实用性宣传品使用情况和群众的反映等。
7、人员培训 是否按省下达的项目培训任务制定了具体培训工作计划;对乡镇、村干部和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技术人员培训情况;培训的效果等。
8、资金管理 是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建立专门帐户,项目预拨资金是否到专户;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规范等。
9、资料管理与上报 项目资料是否建档;是否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的季度报表等。
(二)急感防控工作
1、组织领导 是否成立急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是否对急感防控工作进行专题布置;是否明确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急感防控工作责任等。
2、工作计划 是否制定了急感防控工作计划;计划是否明确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主要措施等。
3、应急准备 是否成立防控急感应急处理队伍;是否实行了值班制度,开展了疫情搜索;是否已做好药品、器械、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等。
4、宣传动员 是否组织媒体向社会开展血防宣传;是否向社会公布有螺地带和易感环境;是否新建、修复了警示标志等。
5、春季查灭螺会战 是否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安排;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活动计划或方案;春季查灭螺会战开展情况;是否组织、动员了群众参加查灭螺活动等。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卫生血防项目实施和急感防控工作,按照督查方法和内容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工作督查。要通过自查,真实反映工作实际。要重视解决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改进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全省汛期及易感季节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实施好卫生血防项目,加大各项防控措施力度,强化工作质量,保证防治工作效果,有效预防控制急性血吸虫病发病与暴发疫情的发生,为实现2007年全省血吸虫病疫情控制目标而努力。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卫地秘〔2007〕483号(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