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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血防宣传标语的通知

  • 日期:20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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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人: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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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防区各市、县(市、区)血防所(站)、疾控中心:

     健康教育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重要内容,宣传标语是开展健康教育的主要手段之一。为进一步做好血吸虫病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和推动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实现我省血防规划近期工作目标。各地应大力开展血防宣传教育活动,为了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现就进一步规范开展血防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一、二、三类流行村是开展血防宣传活动的重点地区,应按照省政府血防办发出皖血防办函〔2007〕14号《关于组织宣传、张贴血吸虫病防治策略标语的通知》的要求刷写血防宣传标语。

     2、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宣传内容,规范血防宣传用语,保证宣传标语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标语字迹要清晰、醒目,大小适中,制作材料坚固耐用,确保取到宣传警示的效果。

     3、要科学确定和安排标语、警示牌的地点。有螺滩地附近、重点地区(当年发现阳性钉螺的环境、近三年发生急感的村庄、人畜常到的环境、渔船民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等)以及人群接触水较多的地方应有警示性标语;村庄的醒目位置和主要街道应有知识性和宣传性标语。

     4、各地要做好血防宣传的计划和安排,定期检查血防宣传标牌的完整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对毁损的进行修复。

      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积极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选定横幅、标语、警示牌等竖立的位置、确定宣传的内容和制作的技术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血防健教工作,我们拟定一些科学用语,请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照选用。省将血防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宣传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

 

附:血防宣传科学用语

血防宣传科学用语

 

一、警示标语

1、此流域为血吸虫病流行区,请不要下水。

2、此处为血吸虫病易感地带,请不要下水。

3、此处有钉螺,可能感染血吸虫病,请不要下水。

4、此处有钉螺,依法禁止放牧。

5、此处有钉螺,严禁人畜粪便污染。

二、宣传和知识标语

1、管好人畜粪便是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

2、在有钉螺滩地放牧是传播血吸虫病的主要原因。

3、贯彻落实《血防条例》,依法实施有螺滩地禁牧。

4、不要将粪便排入水中,防止血吸虫病传播。

5、实施滩地禁牧,发展替代养殖,防治血吸虫病。

6、大力推行以机代牛,减少血吸虫病传染源。

7、大力推行家畜圈养,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8、建设沼气池,改厕改厨改圈,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

9、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

10、饮用安全卫生水,避免接触疫水,防止血吸虫感染。

11、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12、以机代牛,家畜圈养是控制血吸虫病的重要措施。

13、综合治理改变有螺环境是消灭血吸虫病的根本措施。

14、避免接触疫水,预防血吸虫病。

15、接触疫水是感染血吸虫病的唯一途径。

16、在有钉螺地带下水活动,请主动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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