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区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血防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规范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不断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综合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皖卫地〔2006〕129号)的有关要求,定于今年12月中下旬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市、县(市、区)血吸虫病防治机构工作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血防机构的基本情况、防治工作、机构管理、血防科研与培训、社会满意度等五个方面。具体承担防治业务的市、县级血防机构考核内容见《安徽省市、县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1);未具体承担防治任务的市级血防机构考核内容见《安徽省市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2)。
二、考核范围:全省市、县(市、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考核方法:本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现场测试和随访群众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我厅委托省血防所具体负责实施本次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省血防所要将此次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报告书面报我厅。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评准备。
附件:1、安徽省市、县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2007121049386762.doc
2、安徽省市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综合考核评分表2007121049491748.doc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血防 综合考核 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4日印发
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