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疾病控制 >> 血吸虫病防治

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度全省血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皖血防〔2008〕4号

 

血防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实现全省血吸虫病疫情控制目标和血防工作规划近期目标以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和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血防工作领导力度,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大力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加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工作,加强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狠抓措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实现了年度防控工作目标,我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根据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通知》(皖血防〔2007〕2号)和《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皖血防〔2007〕8号),2008年2月,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6个考核组分别对血防区各市及其辖区的1个县(市、区)和省政府有具体防治管理任务的部门、直属单位2007年度血防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对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年度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和组织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作出了综合评价。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铜陵市人民政府、宣城市人民政府、池州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水利厅为优秀等次。

    血防区其他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省直成员单位均为合格等次。

    决定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获得优秀等次的各市5万元和各厅(委、局)3万元的奖励。

    希望各地、各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血防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全国血防工作会议、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强化血防工作责任意识,加大血防工作机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力度,继续全面实行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实施以传染源控制管理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好中央支持地方的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血防项目,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扎扎实实地狠抓各项血防措施的落实,巩固全省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成果和努力实现2008年全省血防规划近期目标,为推进我省血防事业不断发展,为构建和谐安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Copyright © 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5014806号-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2880163
c_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