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国办发〔2004〕59号)的中期目标要求,卫生部、农业部等部委联合将于今年9月份对全国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进行抽查考核评估。我省被抽查考核范围是2004年时疫情未控制的东至县、贵池区、宿松县、望江县、枞阳县、怀宁县、安庆市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当涂县、铜陵市郊区、铜陵县、芜湖市三山区、鸠江区、南陵县、繁昌县、无为县、和县、宣州区等19个县(区)。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家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省疫情控制达标的考核验收,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有关部门职责
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是国务院确定的血防规划近期目标,也是省政府下达各有关市、县(区)政府的血防工作责任目标。2007年,经省组织的考核预评估,全省实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目标。今年9月,国家要对我省实现疫情控制目标进行考核验收。因此,认真组织做好迎接国家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省顺利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十分重要。有关市、县(区)政府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疫情控制达标考核验收的领导,组织协调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帮助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的疫情控制达标考核验收。
二、突出重点,积极组织落实防控措施
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关键指标,是要把以村为单位的人、畜血吸虫感染率控制到5%以下并不出现急性血吸虫病暴发疫情。各地一定要结合当地疫情实际,分析达标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要高度重视急感防控工作。要对重度易感地带进行反复药物灭螺,确保灭螺质量,预防血吸虫感染;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水上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在重点环境设立防护哨卡,做好人员劝阻不接触疫水;要认真做好接触疫水人群调查、登记和预防性治疗工作,迅速有效地调查处理疫情,杜绝急感暴发疫情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湖等重点流行村居民、渔船民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的查治病工作,降低人群血吸虫感染率。三是要加强牛、羊等家畜的防治管理,对所有特别是重点村的敞放家畜完成普查普治工作,确保家畜血吸虫感染率降到5%以下。四是要加快推进重点流行村的传染源控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整合各种资源,认真采取有螺地带禁牧、家畜圈养、以机代牛、一池三改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血吸虫病传播,巩固发展疫情控制工作成果。
三、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的资料准备,组织卫生、农业部门审核2004年以来血吸虫病疫情资料和防治工作资料,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2008年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考核评估方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原有资料,在今年8月底以前建立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居民、家畜病情、螺情变化的档案资料。在今年9月20日以前,各地要按照《2008年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完成对本县(区)疫情控制达标工作的自评。
今年9月下旬,国家将在我省19个县(区)中随机抽取2-3个县(区),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疫情未控制村进行考核评估。届时,被考核的有关市、县(区)要调集人力、物力,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考核评估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请即研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