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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皖血防〔2008〕5号

血防区各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省直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国办发〔2004〕59号)的中期目标要求,卫生部、农业部等部委联合将于今年9月份对全国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进行抽查考核评估。我省被抽查考核范围是2004年时疫情未控制的东至县、贵池区、宿松县、望江县、枞阳县、怀宁县、安庆市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当涂县、铜陵市郊区、铜陵县、芜湖市三山区、鸠江区、南陵县、繁昌县、无为县、和县、宣州区等19个县(区)。为认真做好迎接国家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省疫情控制达标的考核验收,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有关部门职责
    全国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是国务院确定的血防规划近期目标,也是省政府下达各有关市、县(区)政府的血防工作责任目标。2007年,经省组织的考核预评估,全省实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目标。今年9月,国家要对我省实现疫情控制目标进行考核验收。因此,认真组织做好迎接国家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省顺利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十分重要。有关市、县(区)政府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和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疫情控制达标考核验收的领导,组织协调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帮助解决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的疫情控制达标考核验收。
    二、突出重点,积极组织落实防控措施
    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关键指标,是要把以村为单位的人、畜血吸虫感染率控制到5%以下并不出现急性血吸虫病暴发疫情。各地一定要结合当地疫情实际,分析达标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要高度重视急感防控工作。要对重度易感地带进行反复药物灭螺,确保灭螺质量,预防血吸虫感染;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水上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在重点环境设立防护哨卡,做好人员劝阻不接触疫水;要认真做好接触疫水人群调查、登记和预防性治疗工作,迅速有效地调查处理疫情,杜绝急感暴发疫情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沿江、沿湖等重点流行村居民、渔船民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的查治病工作,降低人群血吸虫感染率。三是要加强牛、羊等家畜的防治管理,对所有特别是重点村的敞放家畜完成普查普治工作,确保家畜血吸虫感染率降到5%以下。四是要加快推进重点流行村的传染源控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整合各种资源,认真采取有螺地带禁牧、家畜圈养、以机代牛、一池三改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血吸虫病传播,巩固发展疫情控制工作成果。
    三、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的资料准备,组织卫生、农业部门审核2004年以来血吸虫病疫情资料和防治工作资料,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2008年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考核评估方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原有资料,在今年8月底以前建立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居民、家畜病情、螺情变化的档案资料。在今年9月20日以前,各地要按照《2008年血吸虫病疫情控制达标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完成对本县(区)疫情控制达标工作的自评。
    今年9月下旬,国家将在我省19个县(区)中随机抽取2-3个县(区),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疫情未控制村进行考核评估。届时,被考核的有关市、县(区)要调集人力、物力,全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考核评估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请即研究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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