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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天长市通过省考核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 日期: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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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人: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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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省血防办组织了以汪天平所长为组长、由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与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位专家组成的联合专家组于200810816日对天长市能否如期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目标进行了技术考核。

  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务院血防办印发的《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试行)要求,选择了天长市杨村镇北荡村、天长办事处长亭村和万寿镇汊河村开展现场人畜血吸虫感染情况调查,并审核了1998年天长市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以来的以行政村为单位反映病情、螺情变化的各种图、卡、册、报表等数据资料以及反映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文字档案材料。现场共调查了6岁以上、65岁以下人群2998人,通过IHA筛查,阳性11人,阳性率为0.37%,11名阳性者经病原学检查均为阴性,推算人群感染率为03个村共50头耕牛全部进行了检查,结果均为阴性;现场还对全市7个历史有螺环境及其可疑环境进行了螺情调查,共调查113.6m25097框,未检获到活螺。档案资料健全,各年度防治基础资料与汇总资料、报表统计数相一致,所采取的综合治理措施与消灭钉螺面积之间具有很好的相关性,能够准确反映全市历年的疫情变化和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考核,专家组认为,天长市已连续15年未发现当地新感染的血吸虫病人;1987年开展血防工作以来未发现过病畜;全市已连续2年未查获活螺;本次抽样调查居民感染率为0,耕牛感染率为0,未查获到活螺;已建立能够完整准确反映血吸虫病疫情变化和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的血防档案资料,并有健全的专业防治机构和科学的监测巩固方案。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GB15976-2006),天长市血吸虫病疫情已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的防治目标。

 考虑到血吸虫病流行的极易反复性,专家组还对天长市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要继续对历史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实施螺情监测,对钉螺可能孳生环境进一步进行环境改造,尤其要加强对从流行区引入的水生植物、树苗等的钉螺携带情况监测,防止钉螺再度孳生;二是要加强传染源监测,尤其要加强对返乡民工、流入务工人员和渔船民等流动人员以及流入家畜等传染源监测工作,防止造成血吸虫病再度流行;三是要充分认识到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监测巩固阶段,继续保持一支技术过硬的专业防治队伍,做到工作力度不减,思想认识不松,经费投入不少,为全市如期实现消灭血吸虫病目标而继续努力。

 在天长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考核评估工作总结反馈会上,省血防办袁文宗主任对近年来天长市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面认真分析天长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工作形势基础上,对天长市巩固保持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工作成果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继续高度重视,加强对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要继续把血防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加强领导,保持投入,组织制定保持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切实做到组织不撤、队伍不散、投入不少、工作不停;二是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好工作协调、会议和情况通报等血防工作制度,继续实行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三是建立完善高效灵敏科学的血吸虫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要科学制定监测方案,继续组织做好螺情、病情监测,尤其要重点加强对从血吸虫病流行区引入的水生植物、树苗等的钉螺携带情况监测,继续加强对渔船民、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和血吸虫病流行区流入家畜的疫情监测检疫工作,有效防止疫情的输入与传播;四是继续做好血防宣传教育工作,采取行之有效地宣传方法、手段,坚持适度开展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有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继续保持防控血吸虫病的高度警惕性,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巩固保持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工作成果,切实保障人民健康,维护天长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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