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防区各市、县(市、区)血吸虫病防治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卫生血防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年度防治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省布置的其它业务工作落实情况,总结防治工作经验,规范防治工作行为,不断提高全省血防业务机构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根据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通知》(皖血防〔2008〕2号)、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社[2007]1139号)以及省血防所下发的《安徽省2008年血防、寄防业务工作要点》(血防[2008]5号)等文件要求,我所定于2008年12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省市、县(市、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卫生血防项目实施及资料管理情况、卫生血防项目经费和省级血防专项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科研与培训学习、防治工作质量与规范化、社会满意度等方面。未具体承担防治任务的市级血防机构主要考核其对辖区县(市、区)业务工作指导与管理工作。
二、考核范围:全省市、县(市、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考核方法: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测试和随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对相关内容的考核标准按照国家及省下发的技术方案进行。
四、考核结果:本次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各地政府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