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地秘〔2009〕12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规范实施好2008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实现项目目标,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2008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皖卫计〔2009〕1号)和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我厅组织制定了《2008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2008年度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