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螺是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消灭钉螺是有效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一项重要措施。春季是查清螺情、实施药物等灭杀钉螺的大好时机。为有效压缩钉螺面积和消除钉螺,尤其是消除阳性钉螺环境,进一步控制和降低人、畜血吸虫感染率,不断巩固和发展全省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果,切实保护血防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组织做好2009年全省春季查、灭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查灭螺工作的组织领导。
血防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组织做好春季查、灭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春季查灭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组织做好今年的春季查灭钉螺工作及早做出具体部署与安排。要精心组织制定查、灭螺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组织措施,做好组织发动和人员、物资与经费的安排工作。要广泛动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声势浩大的春季查灭螺活动,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各地在春季查、灭螺活动中,大力提倡各级领导同志带头参加,深入现场解决查、灭螺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春季查灭螺活动,努力掀起血防工作的新高潮,进一步推动血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群众。
血防区各地在组织开展春季查、灭螺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制作播出专题节目、设立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和《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向广大群众讲清血吸虫病的危害、防治知识、防控策略、公民的血防义务,讲清开展春季查、灭螺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宣传报道当地的查、灭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主动参与查、灭螺活动的良好氛围。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出的有螺地带和易感环境,及时报告新发现的有螺环境和阳性螺点,并设立警示标志和禁牧标志。在实施药物灭螺工作中,要提前将灭螺的时间、具体地点、影响范围和注意事项向社会公告,使灭螺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药物灭螺活动安全、有效、有序地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在开展春季查、灭螺活动中,血防区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查螺、灭螺工作规范》和《查螺、灭螺工作技术方案》等要求,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参谋,做好查灭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卫生部门和血防机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到螺情不漏查一处,能实施药物灭杀的环境不漏灭,做到查出一块,清理灭杀一块。各地要组织群众参加专业查螺、灭螺工作队伍,血防机构必须做好查、灭螺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对实施药物灭杀钉螺之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做好环境的清理工作,确保查、灭螺工作质量,提高查、灭螺工作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实行责任制。
在春季查、灭螺工作中,各地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管理,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对查、灭螺工作的督查,组织有各有关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和血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查、灭螺工作督查组,对辖区春季查、灭螺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对查、灭螺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限期纠正。省将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春季查、灭螺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评估。
各地在春季查、灭螺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和螺情分析报告于5月30日前报送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