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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2010年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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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人: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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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2010年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血防区市、县(市、区)血(地)防所(站)、疾控中心、农场: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面推进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2010年全省卫生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和《2009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血吸虫病健康教育仍是今年我省血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做好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全省血防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的血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正确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全省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覆盖450万人次。

二、健康教育内容与方式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广泛开展以《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血防健康教育活动。

2、结合春季查灭螺会战,开展血防知识宣传周活动。

3、配合教育部门,在疫情控制地区开展创建“无急性血吸虫病人学校”、在传播控制地区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利用上血防课、校园广播、电视、录像、黑板报、宣传栏(窗)、展板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生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

4、结合休渔期渔船民查治病、返乡民工查治病等专项工作,采用面对面方式开展血吸虫病危害及防护知识的血防宣传教育活动。

5、通过发放血防知识宣传单、举办血防知识讲座形式,对各类建设项目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开展血吸虫病危害及防护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6、急感高发季节,对近三年发生急感和感染性钉螺、人畜常到环境的村民组人群,通过发放血防知识明白纸、利用农村广播、电视字幕等进行反复播放血防知识,在重点环境利用设立的防护哨卡和劝阻站开展防控急感健教。

7、结合常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广泛开展“以机代牛”、“封洲禁牧”、卫生改厕等传染源控制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8、利用各种媒体、自办血防简讯(报)、各级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血防事业和先进事迹,及时报道阶段性血防工作动态,宣传血防工作成果、展示血防人的风采。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应充分重视血防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当地血吸虫病流行特点和疫情状况制定详细的健教计划,明确开展健康教育的流行村、目标人群、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时间安排,将健康教育做到实处,切实发挥健康教育的作用和效果。

2、卫生血防项目地区要积极做好实用宣传品的发放工作,开展不少于10次的大众媒体血防宣传教育活动,在重点地区、重点环境刷写墙体标语,标语内容可根据所在地区的流行特点和重点环节而确定宣传内容,在学校暑假前完成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

3、各地要积极制作适合当地情况的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材料。具体形式和内容包括:(1)编写适应本地实际的学生健教材料, 如幻灯片教材、学生用尺、练习本、笔袋、钥匙环、铅笔盒等。(2)制作广大干部、群众实用性健教材料,如玻璃杯、一次性纸杯、毛巾、一次性纸巾、工作日志等。(3)制作不同目标人群的健教材料,如宣传传单、宣传牌、标语、小册子、广播讲稿、VCD片、健康教育处方、医院健教卡片、有奖报螺卡片等。(4)制作实物标本,如钉螺、血吸虫、感染血吸虫病的兔肝标本等。

4、各级要按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要求,对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5、继续建立、完善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档案,将历年制作的血防健康教育材料收集,建档,拍制电脑图片,建档保存有关目录、图片和实物。

6、各地应认真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并于12月20前报省血防所疾病控制与应急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八日

抄报:省血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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