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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2011年度血防、寄防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日期: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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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人: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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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防区各市、县(市、区)血(地)防所(站)、疾控中心、农场:

2011年是我省血防“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到2015年底,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力争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根据目前我省血吸虫病疫情状况,要实现这个防治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地要做好统筹规划,扎实做好每一个年度的工作,把我省的血防工作稳步向前推进。根据传播控制及传播阻断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结合现阶段实行的防治策略和措施,特制定《安徽省2011年度血防、寄防业务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围绕2015年防治目标,科学制定分年度达标计划。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疫情现状,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疫情进行排序,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血防办的协调下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防治目标和策略措施。在此基础上,依据先难后易的原则制定出分年度达标计划。

二、坚定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是实现到2015年底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标准最为有效的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和认真领会传染源控制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组织实施传染源控制“百村工程”。即从2010年起,以行政村为单位每年完成20%重点流行村传染源控制管理任务,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对全省重点流行村传染源控制管理全覆盖。湖区要将传染源控制工作作为首要防治策略;山区在开展传染源控制的基础上要加大消灭钉螺孳生地工作力度。

三、加强卫生血防项目管理,认真做好基础性血防工作。查治病、查灭螺、健康教育等是卫生血防项目的主要任务,也是控制和压缩血吸虫病疫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血防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强化易感人群的查、治措施,加强渔船民、大型工程建设施工人员等流动人员查治工作;加大查螺力度,及早发现新出现的钉螺孳生地,对严重危害人畜的易感地带和感染性螺点,及时采用药物灭螺,结合有螺环境改造等措施,控制钉螺扩散,逐步消除易感环境和感染性螺点,减少人畜感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性血防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居民和水上流动人员血防知识的宣传,使居民普遍接受血防知识教育,引导居民和水上流动人员逐步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进一步做好急感防控工作。近年来,我省急感发病数始终徘徊不降,直接影响到2015年规划防治目标的实现。各地要认真分析急感发生的主观和客观原因,寻找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联合多部门,从多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各地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急感疫情监测机制,提高疫情监测能力,科学预测和及时发现急感疫情,做好应对急感疫情的各项准备,提高处理急感疫情的能力,有效降低急感发病人数,杜绝爆发疫情的发生。

五、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变化趋势。依据不同疫情状况,今年将抽取约90个流行村作为省级血吸虫病疫情监测点。各地应按照《安徽省血吸虫病监测方案》和《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要求开展血吸虫病监测工作。各市、县(市、区)技术指导组要加强监测质量控制,规范开展查治病、查灭螺等监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能真实反映当地疫情状况。另外,各地上报的监测资料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市级防治机构应对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避免螺、病情统计数据的逻辑性错误。在对监测工作总结时,要有查治病和查灭螺工作质量分析和疫情变化趋势分析。

六、认真实施血防民生工程。在继续开展晚血救治工作基础上,今年省又将传染源控制和机构能力建设列为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和对实现2015年防治目标的现实意义,认真按照省有关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的要求,规范开展民生工程工作,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晚血救治应依据2010年省核查结果合理安排救治对象;传染源控制应认真做好实施前传染源数量的调查摸底工作,逐步淘汰重点村所有耕牛。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经费的专款专用。

七、继续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血吸虫病防控卫生学评价工作。目前,我省沿江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建设工程项目较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给血吸虫病流行和传播带来了不利影响。各级血防业务机构要主动掌握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数量、规模和性质,开展实地考察,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独立或邀请上级业务机构对工程区域的人、畜血吸虫病病情、螺情、传染源种类、传播方式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对血吸虫病传播的风险和影响,保护施工区人群和施工人员健康,为预防施工区钉螺和/或血吸虫病因建设项目扩散和/或蔓延,制定科学的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

八、推广防治试点工作经验。为探索新时期山丘地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验,巩固山丘地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省在疫情回升较重的石台和太湖两个县开展了驻点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积累了值得推广的经验。为了扩大试点工作成果,每个重点市要抓1-2个疫情较重、防治难度较大的县作为市级试点,指导推广省试点经验,解决本辖区血防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全省整体防治工作水平,加快血防工作进程。

九、加强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做好《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继续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工作,在我省选择2个县,建立土源性线虫病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项目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国家寄生虫病示范区纵向观测工作。各地应根据《土源性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10年版)》要求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十、完善血防机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管理。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各级血防业务机构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血防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防治质量奖惩机制,作为本单位及上级业务机构对下级业务机构管理的一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防治工作行为,提升防治工作质量和效果。

 

 

 

 

     

     0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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