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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血防工作总结的通知

  • 日期:201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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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撰稿人: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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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防区各市、县(市、区)血防所(站)、疾控中心: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省血防区各级血防业务机构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大了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并围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请各地认真做好2011年度血防业务、卫生血防项目、健康教育和省血防民生工程项目等工作专项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血防业务工作

   请各地对照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1年全省卫生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通知》(卫地秘〔2011〕103号)和省血防所下发的《安徽省2011年度血防、寄防业务工作要点》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布置的工作等要求,认真总结年度目标实现和计划任务完成、防治措施落实及工作规范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目标制定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卫生血防项目(包括常住人口查治病、流动人口查治病、查灭螺、健康教育、急感防控、疫情监测、晚血救治、信息管理等)落实情况等。

   二、卫生血防项目工作

   项目县(市、区)要对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地秘〔2010〕767号)有关要求,对年度项目工作进行专题总结(农场的项目工作列入所属县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查螺、药物灭螺、人群查病、治疗和化疗、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检查督导、任务完成及资金与项目管理等情况。

   三、血防健康教育工作

   各地要对照省血防所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徽省2011年血吸虫病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年度血防健教工作进行专题总结。内容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健康教育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各地要认真总结在血防健康教育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四、民生工程项目

   请各地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血吸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卫地秘〔2011〕331号)要求,认真总结传染源控制、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和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等省血防民生工程项目任务完成和执行情况。

   五、有关要求

    1、上报时间:各县(市、区)于12月10日前将各项总结上报到市;各市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各项总结上报到省血防所。所有总结均以电子版上报。

    2、联系人:省血防所疾病控制与应急办公室李婷婷,电子信箱:ahxfxw@163.com

 

    抄报:省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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