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血吸虫病与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黄山市黄山区、黟县和宣城市旌德县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进行省级评估的通知》(皖血地办函[2016]14号)及《关于对滁州市全椒县、天长市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进行省级评估的通知》(皖血地办函[2016]15号)要求,省达标评估专家组(由省血防所与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成)在相关市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于2016年12月上、中旬对上述5县(区)进行了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评估。
按照我国《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评估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5]1077号)关于重点防治地区消除评估工作有关要求,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和审核资料以及现场评估等方式进行。听取了被评估县(区)关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展的汇报;查阅和审核了当地近年来血吸虫病疫情资料、自评资料及工作资料。在每个县(区)随机抽取了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1个流行村开展了现场人群查病、家畜查病、螺情调查,并对当地血防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血吸虫病监测能力进行了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专家组认为从技术角度5个被评估县(区)的疫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标准(GB15976-2015),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了血吸虫病消除的防治目标。